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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开2020年3月-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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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报告网上公开信息表

评价报告名称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项目建设单位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重大危险源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设立评价□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评价项目组长

杨晓雯

技术负责人

王吉华

过程控制负责人

石晓霞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杨晓雯

报告审核人

张小鹏

现场勘察时间

2019.8.6

指出安全隐患(条)

5

企业整改情况

4

评价结论

通过对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液氨站现场检查和所提供资料的分析,宁夏源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估组认为: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液氨站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监控措施、应急措施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企业应不断地完善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测监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提交报告时间

2020年3月

评审组织单位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

评审结论

通过评审

参与该项目的评价师

姓名

主要任务

杨晓雯

项目负责人、报告编制人

谈飞

项目组成员

赵乐

项目组成员

杨晓娟

项目组成员

王士甫

项目组成员

石晓霞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吉华

技术负责人

参与该项目注册安全工程师

杨晓雯

现场勘查、报告编写

杨晓娟

整理资料及现场勘查

谈飞

项目组成员

赵乐

项目组成员

参与该项目的技术专家

葛宁

技术咨询

到现场工作人员

杨晓雯、赵乐、谈飞

现场勘查照片



委托书

2019年9月10日

建设项目概况:

华能宁夏大坝电厂四期发电有限公司建设两台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机组,为扩建工程,同步建设FGD脱硫及SCR脱硝设施。在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液氨、氢气等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该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液氨站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液氨站设置96m³液氨储罐2个。